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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春吃喝玩乐,宜春吃喝玩乐的地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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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何古代被抄家女眷宁死不愿进入“教坊司”?

《梦华录》,我们始终不明白:宋引章是著名的琵琶女,吃得好,穿得好,还有人捧她,迷恋她。她挣得也多,每日的缠头是普通老百姓望尘莫及的。她为什么那么想要脱籍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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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引章隶属于教坊司,明明吃穿不愁,还有人捧着,仿佛大明星一样,为什么千方百计地要脱籍呢?我们只看到了表面没有看到实质。

进入教坊司的人大多数是犯官家的女眷。古代官员犯罪了,有的被革职,有的被抄家。被抄家的女眷,宁可为奴为婢,甚至宁可死了,也不愿意进教坊司。

教坊司是什么地方呢?为何女眷宁死不愿意进教坊司呢?

教坊司是一个什么地方?

教坊司本来是我国古代宫廷音乐机构。可是后来成为一个以色、以才艺侍人的地方。

教坊司,是中国古代宫廷音乐机构。始建于唐代,称为教坊,专门管理宫廷俗乐的教习和演出事宜。宋元两代亦设教坊;明代改教坊为教坊司,隶属于礼部,主管乐舞和戏曲。至清代雍正时改教坊司为和声署。

教坊司里有许多乐籍人员。指将、犯官、罪民、战俘等群体的妻女及其后代,籍入专门的名册,迫使之世代从乐,是谓乐籍。有的人卖艺不卖身,有的是官妓。官妓是古代侍奉官员的妓女。

乐籍人员地位低下,属于贱民。当了官伎更是成了以色侍人的女子。直到清朝雍正年间,教坊司官伎贱籍身份,才被雍正取消。

来教坊司玩乐的有的鲜少有正人君子,大多数人都是来找乐子的。乐伎就成了官宦老爷的玩物。

古代被抄家的人都是什么人?

抄家的家正式的说法叫籍没家产。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大惩罚力度,不但惩罚罪犯本人,还扩大到家族成员。籍没家产,古代的家产包含了自己的妻儿还有奴婢等。凡是被判决抄家者,要取自上裁,由皇帝掌握最终的裁决权,由此可见被抄家的官员都曾经是位高权重的大人物,大官。

《梦华录》中,赵盼儿因为父亲犯罪,被没入乐籍,进了教坊司。后来在父亲部下的帮助下,脱了乐籍,成为平民。

被抄家的官员的妻女有教养,宁死不进教坊司。

教坊司里的官伎,别看穿戴漂亮,接待的都是上流社会的官员。实际上不过是这些官宦的玩物而已,地位十分低下。

唐、宋时期的教坊司,被抄家灭族的官员妻女没入教坊司,成为贱籍。例如:梁红玉就是因为祖父和父亲在平定方腊之乱中贻误战机,战败获罪被杀。梁红玉也沦落为京口营妓,即官妓。这是隶属于州县的教坊司。

对于官宦之家的女子来说,教坊司可不是什么好地方,她们宁可为奴为婢也不愿意当什么头牌。正因为如此,赵盼儿才藏愚守拙,明明才艺双绝,却表现得笨拙。赵盼儿只是在教坊司做后勤工作,没有当明星,保住了清白之身。

宋朝的时候,有些乐伎还可以保持清白之身;有的女子被生活所迫,自愿加入教坊司。例如薛涛,她在父亲死后,凭借“容姿既丽”和“通音律,善辩慧,工诗赋”,16岁加入乐籍。她是自愿加入乐籍的。

被抄家的官员都是位高权重的人,他们的家眷也都是金尊玉贵的太太和小姐。这些人受过良好的教育。她们认为贞洁比性命重要,尊严比生命重要。被抄家后,她们宁可为奴为婢也不愿意进教坊司。她们宁死不进教坊司,去当乐伎、官妓。

一旦进入教坊司,就彻底沦为官员的玩物,无法保证卖艺不卖身,无法保证自己的清白。一旦进入教坊司,那就是被糟蹋、被凌辱的命运,根本没有人的尊严。所以,抄家的女眷,宁死也不愿进入教坊司。

1、教坊司是干嘛的?

教坊司,是中国古代宫廷音乐机构。始建于唐代,称为教坊,专门管理宫廷俗乐的教习和演出事宜。一度改名“云韶府”。宋元两代亦设教坊;明代改教坊为教坊司,隶属于礼部,主管乐舞和戏曲。至清代雍正时改教坊司为和声署。

主要职能有两个:(1)管理乐籍人员;(2)官方妓院管理机构。

被抄家的女眷,没有专业技能,自然不会成为乐籍人员了,多数是被罚为妓女,为国家创造收入。

2、当时的社会文化

(1)明朝的时候,对女性的束缚达到极致,三从四德非常盛行,女性非常看重名。

(2)妓女作为下九流的一种,社会地位非常低下,是最被歧视的,甚至都不当人看的。这跟现在笑贫不笑娼的氛围不同。

3、被抄家的女眷

被抄家的一般都是贵族、官员,所谓的社会精英群体,这些家庭的女性,更加注重马斯洛需求中的尊重需求,被罚为妓女,身份地位的落差,精神上的伤害比肉体上的伤害更加痛苦。死了还可以保全名节,被人尊重,但做了妓女,属于败坏门风的行为,要遭受世人的白眼。

所以很多女性宁愿死,也不愿意进入教坊司。

4、明末南京礼部教坊司的秦淮名妓,通琴棋书画、能歌度曲。

董小宛

李香君

顾横波

陈圆圆

欲知被抄家女眷因何情愿一死,也不愿进那“教坊司”,说文之前,你需知晓那“教坊司”是个什么去处。

此“司”衍生盛唐,原是个官办“教化”之所,称为“教坊”,本意是为宫廷培训和教习乐器与歌舞,唐开元之时的音乐大家李龟年便曾在此教习,盛唐至满清历经几代王朝,这个“教坊司”一直存在,但是却渐渐变了性质。

盛唐之时,美貌女子慕名而来,甘心学习,安史之乱后,很多流离失所,相貌出众的女子也被送到此处,渐渐形成官办青楼。宋朝之时,开始有犯人家眷被强卖至此,到了明朝愈发盛行,因永乐年间施行“瓜蔓抄”,那些犯人家中女眷悉数被强卖到此,因怕人多生事端,又派厂卫驻扎在此,设立酷刑衙门。稍有不从者,便被拿到衙门之中,大刑伺候。

明末之时的名妓董小宛、陈圆圆、李香君皆是出自“教坊司”,而且名噪一时。到了清朝更是鼎盛,王公大臣、八旗子弟,只要有钱,都愿意光顾这地方。

可想而知,若是被人拐卖至此的也就罢了,那些曾经是大户人家的女眷,平日养尊处优,过着大小姐的生活。可是家族一经没落,被人连打带骂强行卖入这里。

若是有个不从之心,各种刑具早就给你备上了。轻则收拾到你满口答应为止,重则让龟公带一帮打手轮番将其羞辱之后,乱棍打死,四仰八叉赤着身子往乱坟岗子一丢,就这么被野狗啃食,你说惨不惨?这么惨的地方,可想而知,有谁愿意进去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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